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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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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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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備文件:
  1.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申請書 (odt格式)
  2. 最近1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或地籍圖謄本
  3. 申請人土地所有權人之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
  4. 其他應備之相關書件資料(如:農業設施容許使用許可函等)
  5. 都市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文件
  6. 委託書 (odt格式)

洽詢電話:(02)26780202分機525
瀏覽人次:379 人 更新日期: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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