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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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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民申請事項處理期限暨程序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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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申請用途 處理工作天 程序 檢附文件
1 第1次成立公寓大廈(社區)管理委員會,申請報備及申請「公寓大廈管理組織報備證明」 10天 受理申請

審查

發證
檢附下列文件各1份辦理。
1.申請報備書。
2.檢查表。
3.使用執照影印本。
4.標的基本資料表。
5.全體區分所有全人名冊。
6.規約。
7.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記錄。
8.區分所有權出席人員名冊。
9.出席委託書。
2 公寓大廈(社區)管理委員會已成立並完成組之報備後,重新改選管委會,推選新任主任委員,申請備查。 10天 受理申請

審查

准予備查
檢附下列文件各1份辦理。
1.申請變更報備書。
2.檢查表。
3.使用執照影印本。
4.標的基本資料表。
5.全體區分所有全人名冊。
6.最新規約內容。
7.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記錄。
8.管理委員會名冊。
9.區分所有權出席人員名冊。
10.出席委託書。
3 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修改「規約」內容,申請備查。 10天 受理申請

審查

准予備查
檢附下列文件各1份辦理。
1.修改規約報備書。
2.檢查表。
3.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記錄。
4.區分所有權出席人員名冊。
5.修改後規約。
6.出席委託書。
4 鶯歌區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 3天 辦理營利事業登記用或報稅等其他用途 手續:攜帶申請人印章並檢附地籍圖謄本1份;
如需公共設施保留用地請另附土地登記謄本1份請之。
5 現有巷道通行時效證明 7天 受理申請

審查

發證

手續:申請1份地籍圖謄本、地籍謄本及提供現況平面圖一份。
6 供住宅使用尚未取得使照之建築物暫接水電辦法 10天 接裝水電 程序:受理申請、實地勘查、轉發。
手續:檢附下列證件辦理。
1.填寫申請書1份。
2.填寫切結書1份。
3.地籍圖謄本1份。
4.土地登記謄本1份。
5.房屋稅籍證明1份。
6.戶籍謄本1份。
7 道路坑洞修補 3天 受理申請

派工

竣工回報

請以電話或書面陳情
8 路燈報修 2天 受理申請

派工

竣工回報

請以電話或書面陳情
9 挖掘道路用(省、縣道除外)
7天
受理申請

審查

發證
程序:線上填具挖掘道路申請書,由區公所審核發證。
手續:檢附下列文件
1.交通維持計畫書
2.保固書
3.施工範圍位置平面圖
驗收:
檢附現場鑽心厚度試驗報告
項次 廣告類申請項目 申請用途 程序手續
1 公設收費廣告欄 張貼廣告 自備A4紙張大小廣告物,向本工務課申請。每1欄位每次張貼乙張廣告物(以21公分※30公分(A4)之紙張為原則),1星期收費50元。
2 路燈桿懸掛廣告旗幟 懸掛廣告旗幟 申請懸掛宮燈旗廣告物每次每組(兩幅)費用為:
1.懸掛期間未滿15日者,使用費每次每組200元,15日以上未滿30日者,每次每組400元。
2.每次申請應同時繳納保證金,每組以200元計算,除另有沒入保證金之情形外,於申請人自行拆除宮燈旗廣告物完畢,經本所工務課勘查確認後無息退還。
瀏覽人次:747 人 更新日期:202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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