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工務課
  • FB
  • Plurk
  • 友善列印
  • 字級設定:
  • 小字
  • 一般
  • 大字
如何申請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或加註公共設施保留地證明書 (承辦人分機353余先生)
  • 發佈日期:2020-12-17
  • 發佈單位:鶯歌區公所
  • 類  別:工務課
  • 詳細內容:
    1. 請至本所網站:表單下載→新北市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或公共設施用地)證明申請書,或至本所3樓工務課填寫申請書,每份限填受理區公所行政轄區內同一地段50筆地號以內。
    2. 申請地號如有申請日前15日內辦理分割或合併者,請檢附完成登記後之地籍圖及土地登記謄本正本以供核對。
    3. 收費標準:每次申請證明之土地筆數在五筆以下者,應繳納新臺幣一百元(亦可用悠遊卡繳費),超過五筆者,每增加一筆加收二十元;增加證明書之份數 者,每增加一份加收二十元。
    4. 採郵寄領件者請附回郵信封。
    5. 郵寄申請者請附足額規費及掛號回郵信封。
    6. 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書,可採線上申請,相關申請流程與須知請由新北市城鄉服務網(網站連結)查詢。
    7. 作業期限:一般申請件:1工作天,申請加註是否屬公共設施保留地:3工作天。

    如有疑問,歡迎逕洽工務課,聯絡電話:2678-0202#353

相關附件
瀏覽人次:418 人 更新日期:2021-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