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建課臨時人員
- 正取:1
- 備取:2
- 發佈日期:2026-10-02
- 截止日期:2026-10-07
- 發佈單位:秘書室
- 副標題:經建課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1. 土石流防災業務(含防減災、疏散撤離、教育宣導)
2. 山坡地違規查報及水土保持行政業務
3. 衛星影像變異點通報業務
4. 生物防治(紅火蟻、野鼠)與通報(蜂窩、蛇、貓狗)業務 - 工作地點: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
- 薪 資:月薪新臺幣32,450元整(含勞健保自付)
- 學歷/檢定要求:
-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 徵才條件:
-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富溝通協調能力及服務態度熱忱。
2.需具備普通重型機車、汽車駕照。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之情事者;態度積極、品性端正,無不良嗜好。
4.熟悉電腦操作Microsoft Office WORD及EXCEL文書處理操作。 - 報名手續:
- 1.僱用期間至115年12月31日,月薪為新臺幣32,450元整(含勞健保自付)。
2.聯絡人:康小姐,聯絡電話:(02)26780202分機268。
3.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經建課臨時人員」。
4.資料請於115年10月7日當日前送達。郵寄至鶯歌區公所秘書室(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秘書室),亦可親送至鶯歌區公所收發室,擇優通知面試。經通知面試而當日未到場者視為自動放棄,逾期、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恕不受理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恕不退件。
5.需提供資料
5-1新北市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至鶯歌區公所網站/首頁/訊息公佈/徵才訊息項下下載。
5-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3機車駕照正反面影本。
5-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證件影本。
5-5其他證明文件,如工作資歷証明影本。
6.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用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7.適用期間3個月,考核其擔任工作是否能勝任,如未能通過考核以試用不合格論(評量成績不滿七十分),終止勞動契約。
8.本項甄審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錄取,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以從缺。 - 聯絡人:康小姐
- 聯絡電話:(02)26780202分機268
|
*為提供使用者有文書軟體選擇的權利,本頁下載檔提供ODF開放文件格式,建議您安裝 免費開源軟體 或以您慣用的軟體開啟文件。
相關附件:
|
|
|
瀏覽人次:56 人
更新日期:2026-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