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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公車旅客運送契約
- 發佈日期:2025-12-04
- 發佈單位:鶯歌區公所
- 詳細內容:
- 更新公車旅客運送契約搭乘資訊:
- 乘客攜帶小動物,應裝於寵物箱或小容器內,且包裝完固,無糞便、液體漏出之虞,動物之頭尾及四肢均不得露出,每位乘客以攜帶1件為限,且體積不得超過長55公分、寬45公分、高40公分。攜帶之小動物,應就近置放身邊妥慎照顧,不得置放於座位或通道。另為防制禽流感疫情,禁止乘客攜帶鳥禽(如經濟動物雞、鴨、鵝、火雞、鵪鶉及鴕鳥等) 。
- 因本區新巴士為中型巴士,乘客隨身攜帶之行李或小件物品,每位乘客以攜帶1件為限,且體積不得超過長55公分、寬45公分、高40公分,請自行保管而不妨礙其他乘客。行李物件須不影響走道通行及行車安全,超過限制者,得拒絕承運。自行車或電動輔助自行車不得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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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