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內容區塊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新北市鶯歌區公所
徵才訊息
  • FB
  • Plurk
  • 友善列印
  • 字級設定:
  • 小字
  • 一般
  • 大字
課員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正取:1
  • 發佈日期:2021-03-11
  • 截止日期:2021-03-18
  • 發佈單位:鶯歌區公所
  • 職缺別:全職
  • 職務說明/工作內容:
  • 辦理民政災防課綜合行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新北市鶯歌區仁愛路55號(鶯歌火車站前)
  • 薪  資:不註明
  • 徵才條件:
  • 1.具綜合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2.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 報名手續: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報名。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0年3月 18 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履歷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至該系統: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7.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無則免附)。二、若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條件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三、本次公開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四、聯絡人及電話:02-26780202轉223張小姐,另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2-26780202轉257紀課長。

相關圖片
瀏覽人次:1150 人 更新日期:2021-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