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規定維持樓梯間及共同走廊暢通,不得堆置雜物,以確保逃生安全性
- 發佈日期:2025-12-02
- 發佈單位:鶯歌區公所
- 類 別:最新消息
- 內 容:
- 1.鑒於114年11月26日香港高層建築大火,造成嚴重傷亡,請轄內公寓大廈管理組織,應依規定維持樓梯間及共同走廊暢通,不得堆置雜物,以確保逃生安全性,請查照。
2.隨函檢送宣導DM1份,另有關公寓大廈宣傳海報相關資料,可逕行自本局網站(新北市政府工務局首頁/關於我們/業務介紹/公寓大廈管理科/宣導海報;網址:https://reurl.cc/AbAVAK)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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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5-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