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是低收入戶的第三款,子女就讀高中,有那些福利補助?該如何申請呢?(承辦人分機130楊小姐)
- 發佈日期:2024-09-30
- 發佈單位:鶯歌區公所
- 類 別:社會人文課
- 詳細內容:
- 列冊第2款與第3款,就讀國中3年級之學生,兒童生活補助費每人每月發給2,695元,只補助至當年度6月份;其國中畢業後,當年度若繼續升學,俟補附高中在學證明文件後,補撥7、8月份兒童生活補助,9月份發給高中(職)以上學生就學生活補助費每人每月6,115元;國中畢業後若未繼續升學,自該年7月1日起停發兒童生活補助費。
- 民眾應備文件:(二擇一)
(一)在學證明文件正本。
(二)已註冊完成且蓋有註冊章之學生證影本。 - 洽辦單位: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
如有疑問,歡迎逕洽社會人文課,聯絡電話:2678-02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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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