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人文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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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弱勢兒童少年生活扶助其所稱「全家人口」計算範圍包含哪些對象? (承辦人分機129許小姐)
			
            
              - 發佈日期:2020-12-18
 
              
              - 發佈單位:鶯歌區公所
 
              - 類  別:社會人文課
 
              - 詳細內容:
 
              
依弱勢兒童少年生活扶助與醫療及托育費用補助辦法第三條第二項各款規定,包含弱勢兒童及少年本人、實際扶養兒童及少年之父、母或監護人、與兒童及少年實際共同生活之兄弟姐妹、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如有疑問,歡迎逕洽社會人文課,聯絡電話:2678-0202#129。
 
 
            
            
            
		  
		  
			
  
          瀏覽人次:486 人
      
          更新日期:2021-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