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0403花蓮強震造成民眾財物損失,為輔導受災納稅義務人申報各項稅捐減免
- 發佈日期:2024-04-12
- 截止日期:2024-05-04
- 發佈單位:鶯歌區公所
- 類 別:公告欄
- 公告日期:2024-04-12
- 主辦單位:鶯歌區公所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板橋分局「113年度推行租稅宣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刊登災損減稅文宣圖卡:
災損減稅三步驟:
拍照存證:記錄現場、保存證據。
檢附文件: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
申請減免:災害發生後30日內向各地國稅局提出申請。
利用文宣圖卡連結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災害損失專區」(網址:https://www.ntbna.gov.tw/#gsc.tab=0),並請輔導民眾多加利用線上申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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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4-04-12